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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鼓励科技人员到创业服务中心进行成果转化,
龙口市政府为进驻创业中心 的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。
1、从进驻创业服务中心企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中提出80%设
立创业中心奖励基金。凡是进驻创业服务中心的高科技企业,
自投产之日起,可连续三年从 奖励基金中获得奖励;
2、三年内免收办公、科研、生产场地的租金;
3、优先考虑各类科技项目的立项和资金、基金的申请;
4、在创业服务中心毕业并在外向型加工区进行产业化的企业,可继
续享受加 工区的优惠政策。